官方通知:脊柱耗材集采开标地点变更!
今日,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通知称,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申报材料递交地点变更为上海虹桥郁锦香宾馆(上海长宁区延安西路2000号)。此前,脊柱国采的开标地点为天津滨海新区一号温泉度假酒店。此次集采的开标时间未变,仍是9月27日。通知称,每家申报企业应严格落实属地防疫政策要求,原则上选派1位代表(最多不超过2位代表)到申报材料递交地点递交申报材料,交完即行离开。
此前,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发布《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公告》(下称“《公告》”),这标志着骨科脊柱类耗材国家集采正式启动。
《公告》显示,本次集中带量采购根据手术类型、手术部位、入路方式等组建产品系统进行采购,共将骨科脊柱类医用耗材分为颈椎前路钉板固定融合系统、颈椎后路钉棒固定系统等14个产品系统类别。同时按照确保临床使用和供应稳定、兼顾各类型产品和企业的原则,将同一产品系统类别下分为A、B、C共3个竞价单元,分别竞价。
竞价单元的划分,以保供为原则
确保临床使用和供应稳定是本次带量采购竞价单元划分的重要原则。根据《公告》,本次带量采购将分为A、B、C三个竞价单元,其中要部件齐全且能供应全国所有地区的企业,按医疗机构意向采购量从多到少依次排序,取该系统类别累计意向采购量前85%所涵盖的企业进入A竞价单元。
主要部件齐全且能供应全国所有地区但未进入A竞价单元的企业,或主要部件齐全但不能满足供应全国各地区的企业进入B竞价单元;相关产品系统类别中主要部件具备钉塞棒(板),但缺少部分主要部件的企业进入C竞价单元。
业内人士介绍,本次竞价单元分组非常看重临床使用和供应,对A、B、C组的定义很明确,A组即市场占有率在前85%以内、能够保障供应的头部企业,B组可能中小企业居多,竞争比较激烈,C组则企业产品注册证可能较少。“A组在竞价规则方面还有明显优势,保护了头部供应能力较强的企业,同时避免了黑天鹅事件的发生。”
对于A组的竞价优势,《公告》显示,A、B竞价单元内,按有效申报企业竞价比价价格由低到高排序,确定入围企业。但是同一个产品系统类别内,未按上述规则获得拟中选资格的A竞价单元有效申报企业,若竞价比价价格不高于B竞价单元最高拟中选竞价比价价格,则该A竞价单元有效申报企业获得拟中选资格。
另一位业内人士表示,采购规则的重要目的是保障供应,通过分组竞价,让规模以上、产能足够的大企业来满足大部分市场供应。关于分组,可能是在保障供应和临床质量的大前提下,总结了安徽省脊柱集采的经验而设置。
据了解,2019年7月,安徽省完成脊柱类耗材带量采购,最终国产耗材平均降价55.9%,进口耗材平均降价40.5%,总体平均降价53.4%,单个组件最大降幅95%。
根据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相关研究人员分析,在带量采购中,以骨科脊柱类高值医用耗材为例,可以根据组套分组法将骨科脊柱类相关产品分为若干个组套,经企业申报和专家组多轮论证后,最终形成安徽省带量采购组套目录产品列表,共25个组套,涉及产品150余个。其中每个组套包含各组件名称,同时包含临床骨科脊柱手术常用组套里所有必需的产品,使组套完整且合理,避免了恶意低价中标却大幅度提高配件价格的情况出现。
保障落地,完善医疗机构激励机制
保障耗材落地应用,医疗机构的激励机制是关键。国家医保局在近日挂网的一份答复中指出,目前已经建立了高值耗材利益成果“回哺”机制,将集采获得的利益成果通过合理分配回馈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
(一)积极落实结余留用政策。集中带量采购下,中选产品大幅降价挤出了价格水分。为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优先使用中选产品,我局会同相关部门印发《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的指导意见》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关于加强国家组织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将集中带量采购节约的医保资金,经考核后按一定比例由医疗机构留用,主要用于医务人员薪酬改革。
(二)协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除了结余留用政策,对于少数特殊情况需要进一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我们也指导地方做好配合。例如,在冠脉支架集中采购结果实施过程中,少数省市异地患者占比高、医保资金结余留用的作用不充分,配套调整了偏低的冠脉支架手术价格。
(三)推进公立医院薪酬改革。为进一步形成分级诊疗体制,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国家卫生健康委探索推进将基层医疗机构按照“公益一类保障,公益二类激励”,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建立符合基层的人事薪酬制度,充分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积极性,让基层能够留住高素质的医学专业人才。
来源 | 中国医疗保险 七月整理
编辑 | 符媚茹 张雯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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